近日,本网接到泌阳县花园口乡李楼村群众反映,称自己责任田在好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泌阳县国土局已出让的形式卖给了梁河加气站,村民在失去耕地的同时并没有得到补偿款和安置措施,村民多次到国土局反映至今无果。
据该村王姓村民讲:2007年6月1日,一个叫沈某国的本县人在村干部的协调下,租赁了李楼村良河东组十几户村民的8.3亩耕地要建设一个加气站,每亩地每年850元,租赁期限为10年,到2017年6月1日止。当时租赁方一次性支付了十年的租赁费,然而,合同未到期,却发现沈某国要在租赁我们的耕地上建房子,经过了解得知,我们的耕地已被沈某国串通有关人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手段完善了手续,以政府照片招拍挂的程序在国土局办理了征地手续,村民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该宗耕地变为了己有。
据该村康姓村民说:让我们匪夷所思的是,没有村民本人的签字,也没有看到国土局任何的征地公示,更没有得到失去耕地的任何补偿款,在村民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地卖给了沈某国,国土局是如何审查沈某国提交的征地材料的?在该宗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泌阳县国土局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
作为该宗土地的另一个户主王成群也愤怒地讲,“沈某国为了买到这块土地,可以说不择手段。2013年9月10日,他拟定了一个《协议书》,内容是,村民们自愿把原来租地用于建造泌阳县民用液化气站所占的村民土地使用权都同意转卖给租赁方;而且只同意卖给租赁方所有,但不同意卖给其他任何人或任何单位。之后就拿着这个所谓的《协议书》找村民签字。王成群说,他从没有在这个《协议书》上签字,也没有按指印,荒唐的是,协议书上却出现了他的签名和指印。这一明目张胆的弄虚作假行为引起他们的强烈质疑。他们到泌阳县信访局,信访局让去公安局立案鉴定,公安局认为这是政府纠纷,公安局管不了。后来他们找到主管县领导刘念副书记,刘书记安排县国土资源局杨局长处理。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任何说法。
更让村民一头雾水的是,梁河气站老板给村民签订的“卖地协议书”原件与其提供的复印件却是两个不同的版本,这又是怎么一回事?至今梁河气站都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村民仍说,该宗土地的整个招拍挂过程,就沈某国一个“买主”在唱独角戏。这根本不符合招拍挂程序。
本网在所争议的土地看到,目前加气站建设基本停工,有村民在现场看护,气站离居民区很近,只有一墙之隔,涉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本网工作人员来到了泌阳县国土局,就有关情况向国土局做了反馈,办公室人员说,局领导都开会了,会向领导汇报,做出回复,截止发稿并没有得到国土局任何回复。
目前,王成柱已向驻马店市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泌国用(2015)第2015252号土地使用证。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